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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工赔修是清代特有的一项经济追赔制度。康熙时期为稳固河道工程,减轻治河负担,而特设河工赔修制度,即堤工毁坏相关人员承担经济责任的制度。这一制度经雍乾两朝发展完善,最终将整个河工体系纳入分赔之中,同时建立了合理的分赔比例,制定严格的追赔制度。河工赔修作为一项新的制度,具有执行严格同时灵活等特色,在有效管理河工的同时,也存在河员畏惧赔修不修或少修工程、事先预留赔修钱银等弊端。但总体来说,河工赔修是一项开创性的有利制度,对今天的河工管理也有深远影响。
Abstract:[1]赵启飞.试论清代康熙时期河工防洪的经济责任追究[J].价值工程,2011(12):315-316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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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本信息:
DOI:10.13486/j.cnki.1673-2618.2020.01.015
中图分类号:K249
引用信息:
[1]郑荻.康雍乾河道防洪工程赔修制度[J].滨州学院学报,2020,36(01):92-96.DOI:10.13486/j.cnki.1673-2618.2020.01.015.
2020-02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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